【標準】D1-3-17幼兒發展情況的報告制度
時間:2016-02-18
來源:紅纓教育
作者:督培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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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各班教師要重視本班幼兒發展情況,接新班和新入園的孩子,制定教育目標及各項教育工作計劃前,都必須充分了解研究幼兒發展情況。
2.必須在本班兩名教師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寫出本班幼兒發展情況報告。(報告由班長指導主班教師執筆)
3.幼兒發展情況報告是對幼兒群體的分析評價,關于幼兒各項觀察記錄可根據報告內容的需要附帶報告后面。
4.報告的項目、內容、格式,要按照本園教育的內容書寫,如有特殊要求,于學期初布置教育工作計劃時通知。
5.報告內容:教師接班時幼兒發展水平,寫報告時幼兒的狀況,分析變化原因,提出下階段改進的措施。
6.教師于學期結束時向主管教育工作的園長交幼兒發展情況報告。
7.教師的幼兒發展情況報告由主管教育的園長審閱后歸檔,由資料員保管。接班的教師制定本班教育目標及工作計劃時,可向資料室按借閱制度辦理借閱手續。